〔記者邱燕玲、曾慧雯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「公司法修正案」,廢除現行設立公司「最低資本額」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規定的限制(現行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為五十萬元,有限公司為二十五萬元),未來公司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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